10月7日下午,金边法院裁定烛光党副主席宋才(Son Chhay)诽谤罪成立,并需要赔偿人民党约75万美元。

宋才共涉及两起案件。
第一个案件是国家选举委员会(NEC)起诉宋才诽谤。法官裁定,宋才公开诽谤罪名成立并罚款900万柬币(约合2150美元);
第二个案件是人民党(CCP)起诉宋才诽谤。法官裁定,宋才公开诽谤罪名成立并罚款800万柬币(约合1900美元);人民党还起诉宋才在电台节目中发表的评论,宋才被判向人民党赔偿30亿柬币(约合75万美元)。
本届乡选执政的人民党大胜,反对党中仅有烛光党赢下4个乡。乡选结束后,宋才6月7日宋才在接受原本地媒体《柬埔寨日报》( Cambodia Daily)采访时表示,乡选中存在恐吓、买票和偷票的现象,不能反映民众的意志,并称人民党偷票就像“偷牛贼”,国家选举委员会也并未做到公平、公正。
人民党辩护律师基德6月14日向金边法院提交诉状称,宋才在近日乡选中的言论中具有诽谤性质,严重损害了人民党的声誉,要求金边法院依法审查、起诉宋才并将其治罪,并要求其赔偿100万美元的精神损失费。
宋才是华裔,原沈良西党国会议员、原救国党主要领导人之一,今年3月加入烛光党并被任命为副主席。
近日,高棉意志党宣布与烛光党结盟,在明年的大选中将共同以烛光党的名义参选。